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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部门工作动态

吉林省科技厅2016年重点工作总结和2017年总体工作思路

时间:2017-01-20 来源: 字体显示: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科技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科技工作顶层设计,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努力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2016年重点工作总结

  (一)科技创新系统谋划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突出抓好科技创新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组织制定《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包括8部分44条内容,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总体部署。密切衔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形成《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送审稿)》,对“十三五”时期我省科技创新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待提请省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是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性应用研发与技术集成、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具有引领和提升产业发展作用的技术和产品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技术先进、已取得重大突破或重要成果、实施后能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可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6项,投入经费1.5亿元,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继续设立重大科技招标专项,集中解决新材料、信息、医药、农业、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难题,共设新型激光技术及应用等12个专项57个子课题,投入经费近4000万元。

  三是着力打造吉林省科技创新集中区域。深入推进吉林省集成创新综合体建设,由北湖科技园、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吉林省光电子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吉林省化工新材料重大科技创新基地、长春工业大学科技园等四个区域组成。重点实现产业技术发展研究、公共技术研发、中试与技术转移、公共检测、成果交易、创业孵化、成果产业化、合作交流、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十大功能,逐步推动成为吉林省区域创新高地。目前,已有北湖科技园、中科院长春技术转移中心、吉林省光电子科技创新基地、吉林省化工新材料科技创新基地、长春工业大学科技园、长光卫星公司等246家企业和创新平台进驻。集成创新综合体的中试技术开发、成果交易、创业孵化、成果产业化等功能初步实现。

  四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建有28个院士工作站、19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6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30个省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园区)(其中国家级6个)、53个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其中国家级16个)、45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其中国家级10个)、5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72个重点实验室(其中国家级12个)、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33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16个科技创新中心、5个国家级高新区,已经成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与平台,促进了汽车、石化、光电、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步伐加快,围绕新材料、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形成了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五是保持医药健康产业良好发展态势。近年来,医药健康产业突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重点推进以基地建设为载体的产业集聚,多年来一直保持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增速位居全省各重点监测行业前列。2016年,成立由蒋超良省长任组长的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投入医药健康领域科技经费2.35亿元。敦化基地被认定国家级医药城。金赛药业“重组人生长激素系列产品研制与产业化”获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通化医药高新、长春高新、辽源、梅河口和敦化五个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以上医药工业总产值963.3亿元,占比59.3%。培育产值超10亿元大企业预计7户以上。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医药健康工业实现总产值2055.4亿元、销售收入1820.3亿元、增加值521.1亿元、利润15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3%、11.7%、11.9%、9.3%,发展态势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日益提升。

  一是深入开展“两所五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发挥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等中直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领军作用,发挥省属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开展“两所五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筛选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由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共同出资,加速推进首创科技成果在省内就地转化。目前,吉林省“校所”基金省财政投入4.25亿元,高校、科研单位计划投入8500万元。注册成立7家基金公司。组织“两所五校”基金项目20项,其中超高密度LED显示屏研发及产业化等10个项目批量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是加快建设省级中试中心。为有效打通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通道,建立起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与纽带,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依托有雄厚技术实力的高校、企业和研究机构,在化工新材料、光电子、现代中药、生物药等领域组建中试中心。中试中心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模式、经费管理制度及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中试中心面向社会开放运行,为行业发展提供中试服务。计划三年内全省建成30个中试中心。目前全省已建中试中心19个。其中,第一批7个中试中心已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二批12个中试中心大部分开始建设车间和订购设备,部分进入中试生产阶段。2016年,正在筹建第三批11个中试中心。

  三是稳步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将作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东北地区技术转移核心区的功能,链接全国各技术转移区域中心的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整合和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形成以东北中心为枢纽的跨机构、跨行业、跨国家的综合性、复合性技术转移新格局。制定《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目前平台资源库吸纳专家4717名,注册会员4754名,入库各类科技成果8528项(其中专利3600余项)、企业技术需求456项。2016年开展吉林省技术经纪人等11大类培训,完成培训1700余人次。举办吉林省支持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项目对接大会,238家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会,发布项目611项、企业技术需求410项。

  四是不断强化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功能。围绕光电子、汽车电子、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碳纤维、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玉米生物化工、建筑节能与材料、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等领域,推动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通过基地(园区)建设,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聚集和培养一大批高水平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通过特色产业基地构建,推动区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目前已建设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20个。2016年,支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项目12项,投入经费810万元。

  五是积极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为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学研各方面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有效的科技创新活动,重点支持已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联合申报的重点科技攻关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或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相关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目前,我省已在汽车自主创新、化工新材料、碳纤维、等不同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个,突破导弹薄壁舱体的无缝挤压产品试样生产等各类产业关键技术51项,开发节能环保型空调系统等各类产品100余件,联盟成员单位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超过400项(其中国家级100余项)。2016年,安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29项,投入资金1885万元。

  (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行科技报告制度,建成吉林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吉林省科技报告审核修改系统、吉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完成吉林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与吉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链接。开展第一期吉林省科技报告培训,正在筹备第二期培训工作。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纳入科技报告呈交范围。全面运行吉林省科技管理平台,完善吉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全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改革项目立项和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根据不同计划类别特点,项目立项采取申报立项、委托立项、招标立项、后补助立项等立项方式以及奖励、贴息、滚动支持等资金支持方式,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股权投入或债券投入等有偿投入方式。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对企业牵头申报的科技项目要求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承担100万元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单位,在项目验收时要求提供项目资金审计报告,并由财务专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复核。

  三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企业创新决策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参与科技规划、科技计划和项目的决策过程,将企业提出的制约产业链发展关键共性问题的技术攻关纳入科技规划和计划。强化企业研发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或企学研联合体共同申报、承担省科技计划,明确规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计划要以企业为主体或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结合形式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及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或技术创新联盟运行机制的形式申报。强化企业投入主体作用,推动“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等优惠政策落实,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通过省科技发展计划引导,带动企业申报项目或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四)支持大众创新创业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加快以众创空间为重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创新创业新空间不断拓展,围绕加快构建众创空间、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丰富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八大任务,加快推进以众创空间为重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高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标准,放宽新型孵化器认定条件。目前,我省共认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62家。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44家,包括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9家;众创空间18家,包括国家级众创空间12家。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场地总面积170万平方米,先后吸引29500人次创业、就业,在孵企业2589家,累计毕业企业1486家,摆渡创新工场等一批特色新型孵化器及创新创业典型发展势头强劲。

  二是举办促进大众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吉林赛区)大赛,进一步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551家企业和105家团队确认参赛,长春芬达电子有限公司、若水科技创业团队项目分别获得企业组和团队组一等奖,36个获奖企业和4个创业团队将代表吉林省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组织“创新吉林——双创走基层” 双创周活动,先后开展主题活动、专题活动和特色活动72个、参访交流现场20个,直接参与人数达到近6000人,树立了科技服务品牌、强化了孵化平台自身建设、营造了浓厚创业创新氛围、整合了各方资源、挖掘了一批优秀创客,为我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新动力。

  三是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起草《吉林省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推动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科技服务、参与全省精准扶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四项重点任务,明确科技特派员来源、选派、登记、培训、考核、退出与奖励及相关保障等具体措施,近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组织召开全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训会。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工作持续开展,对科技特派员科技示范与推广项目给予倾斜,支持科技特派员和龙头企业项目 23 项,投入资金345万元。2016年认定科技派员413人,法人科技特派员23人。目前,全省共有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694个,其中选派型313个、自发型383个。5314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

  四是全力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3月,吉林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提出以长春高新区和长春净月高新区两个国家级高新区为主体联合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国务院将请示转给科技部,科技部已将长春自主创新示范区方案纳入科技部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年7月6日,向科技部正式上报《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草案)》。2016年11月3日,科技部调研组在长春调研《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目前正积极修改完善《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进程。

  (五)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制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政策性文件,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政策环境。起草形成《吉林省专利条例(送审稿)》《吉林省技术市场条例 (送审稿) 》。修订《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起草《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促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稿)》和《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稿)》。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省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开展广泛的科技宣传普及活动。举办2016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集中展示吉林省“十二五”科技工作成就,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受众人数近百万人次,制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近40万册,开放科普基地(场馆)92处、科研院所20个,举办各类培训(报告)会338场次、30万人次参加,放映科普影视218场(次),组织科技下乡789次。组织开展吉林省第16届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成宣讲团深入各地宣传解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研发税收优惠等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人员4000人次左右。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讲师团巡讲和培训农民技术人员680余人、发放资料1000余份,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示范现场会提供现场观摩和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310余人次、发放技术书籍430套。

  三是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吉林省科技代表团参加第六届东北亚产业技术论坛,重点在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光电技术等领域开展科技交流和洽谈合作事项,促进中日韩多边政府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承办2016年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利用吉林农业大学技术、人才优势,培训自蒙古、赞比亚等发展中国家学员18名,促进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推荐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45名学生开展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和项目合作研究。组织参加满洲里第十三届中国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促进中蒙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方面合作。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被授予“最佳组织奖”。主办2016长白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论坛,签约项目24个。举办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对接会,征集6大类225项科技成果,拟合作项目23项,合作金额6158万元,达产后预计实现年产值近10亿元。

  四是创造鼓励科技创新的良好条件。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专项工作,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0件,结案39件。建设吉林省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案件电子信息数据系统平台。确定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46所中小学校为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长春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市。指导成立吉林省知识产权促进会,建立吉林省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基金总规模5亿元。办理科技成果登记713件。评选吉林省科学技术奖286项。截至10月,全省专利申请量14090件,授权量7672件,有效专利量9174件。全省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696份,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60.81亿元,同比增长219.55%,预计2016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将突破80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二、2017年总体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视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晰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战略重点,突出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为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创新型吉林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是完善和落实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牵头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措施。启动《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推动《吉林省专利条例》《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加快立法进程。争取出台新型科研机构发展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吉林省省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管理试行办法》《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和分红奖励的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增强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源动力。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深入挖掘现有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潜能。

  二是深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对列入部门预算的科研项目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对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方式支持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编制预算时只需编制一级费用科目且不需提供过细测算依据。赋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在科研项目总预算不变情况下,直接费用支出预算如需调整,可有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承担单位据实核准后调整并向主管部门备案。下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权限,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改进科研经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对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和时限要求留归承担单位使用。

  三是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拟组织实施29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继续设立重大科技招标专项。促进19个中试中心面向企业发展需求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加快11个新认定中试中心建设。指导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推进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新建10个左右省重点实验室。完善作为国家区域技术转移东北中心的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建设,推动延边、辽源2个分市场网上平台正常运行。认定5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积极向国际科技部申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着力推动吉林省集成创新综合体建设。深入开展“两所五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奖励工作全面开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工作。统筹国家级高新区协调发展。认定200户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小巨人企业”。

  四是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完善《依托长春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方案》,争取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早日获批。完善双创服务功能体系建设,加强以众创空间为重点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新认定省级以上孵化器10户以上。开展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分赛区)工作。组织实施省级创新创业资金、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项目。结合国家和各省市奖励改革的方案,启动我省科学技术奖改革工作。培训100名技术经纪人。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争取拓展到知识产权入股等方面。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利工作。专利保险企业达到15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2亿元以上。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探索开展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探索推进科技创新劵发放,重点支持长春市科技金融推进工作。积极探索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产业链条发展新模式。大力扶持我省“星创天地”稳步发展。

  五是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落地,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医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与培育,深化与中国中药协会的合作,利用全国知名专家的智力资源,举办大品种顶层设计专家咨询会等活动,壮大医药健康产业经济规模。搭建医药健康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展示交流平台,举办重大成果转化应用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加强医药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启动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快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以确定的培育40户创新主导型企业、推进10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扶持100个单品种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大品种、建设6个医药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为抓手,促进医药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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